判字讀音:pan
判字五行:金
判字簡體筆畫:7畫
判字康熙筆畫:7畫
判字解釋:分辨,斷定。分開,顯然不同。司法機關對案件的決斷。(此字在起名字庫中共出現約:160次)
pan
1<動>分;分開。柳宗元《封建論》:「遂~為十二,合為七國。」
2<動>區別;分辨。《莊子?天下》:「~天地之美,析萬物之理。」
3<動>判決;判案。《葫蘆僧判斷葫蘆案》:「雨村便徇情枉法,胡亂~斷了此案。」
4<形>分明;清清楚楚。《六國論》:「故不戰而強弱勝負已~矣。」
【判合】兩半相合,配合。
【判袂】別離。
【判若雲泥】差別之大猶如天上的雲彩和地上的泥土那樣距離遙遠。比喻事物之間的懸殊差異。也作「判若天淵」。
判字出處:[說文解字]:編號2755,第04卷下,刀部第26字 [康熙字典]:頁138第11